西子富沃德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
2016年4月7日,经审定,“西子富沃德”6911581号注册商标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常青亲自为西子富沃德授牌,并表示祝贺,对我司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勇创佳绩。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曳引机(升降设备)、升降设备商品上的 “西子富沃德”注册商标(注册证号:6911581号)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功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多年来我司一直关注对商标的保护,始终把商标注册和保护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全力打造西子富沃德品牌的内在品质,不断完善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商标使用,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